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6月1日,中国质量新闻网从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获悉,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问题被处罚。
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公布的相关处罚信息显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银行”)被查出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履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对其罚款580万元。
此外,中国质量新闻网了解到,该行还有三名相关责任人被处罚。
杨某莉(时任杭州银行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对杭州银行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履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对其罚款10万元。
阮某军(时任杭州银行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对杭州银行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未按规定履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对其罚款6.5万元。
桂某峰(时任杭州银行电子银行部总经理助理)对杭州银行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未按规定履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对其罚款3万元。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杭州银行此前还曝出虚增存贷款等问题。
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此前公布的处罚信息显示,2020年1月16日,中国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对杭州银行罚款225万元,原因涉及:虚增存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管理不审慎,贷款资金被挪用于购房;向资本金比例不足的房地产项目提供融资;同业投资资金违规投向股权投资领域;理财投资非标资产严重不审慎。
据了解,杭州银行成立于1996年9月,总部位于杭州。目前,全行拥有200余家分支机构,网点覆盖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湾等发达经济圈。2016年10月27日,首次公开发行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