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日前,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507 证券简称:苏奥传感)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称,该公司控股子公司因违反环境保护法被处罚。
公告称,苏奥传感控股子公司昆山奥力威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奥力威)近日收到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苏环行罚字【2022】83第58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分别于2021年12月6日、12月7日对昆山奥力威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昆山奥力威未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擅自增加建设吹塑机6台、粉碎机7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昆山奥力威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使用的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七条第一款和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昆山奥力威未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擅自增加建设吹塑机6台、粉碎机7台的行为处罚款1750元;依据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限期三个月内改正,对昆山奥力威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使用的行为处罚款27万元。
苏奥传感方面表示,该公司高度重视并督促昆山奥力威执行处罚决定并按期缴纳罚款,对相关负责人员进行了处罚和教育,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和子公司开展全面自查等,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公开资料显示,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11月,注册资本49470.5567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宏庆。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传感器及配件、工程塑料件、汽车配件及相关模具等。该公司于2016年4月29日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