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据企查查,日前,一则“盘古”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公开,商标申请人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据悉,此前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对“盘古”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不服,向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
知识产权局复审认为,该商标易引起消费者混淆、误认。该局决定如下: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秤、电视机、行车记录仪、扬声器音箱、麦克风、摄像机、空气分析仪器、气体检测仪、生物芯片、光学镜头、触摸屏、电子钥匙(遥控装置)、视频显示屏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申请商标指定使用在其余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
另据了解,华为公司曾申请“鲁班”商标也被驳回申请。
图片来源:企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