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25日,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支持力度的若干政策措施》。《政策措施》从4个方面提出23条措施,有序推动个体工商户加快复工复产复市。
在降低经营成本方面,《政策措施》提出,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引导商业地产、物业服务等企业带头减免实际承租户租金、物业管理费,鼓励其他经营用房的业主减免租金;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出台相关优惠、奖励和补贴政策。
在加大资金纾困力度方面,《政策措施》明确,国有大中型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在货款回收、原材料供应、项目发包等方面,对个体工商户加大支持力度,促进产业链运行平稳。对已与国有企业签订合同的个体工商户,确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适当延长合同履行期限。
在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方面,《政策措施》明确,个体工商户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办理营业执照等各类行政许可变更、延期、年审的,可在疫情解除后30日内补办相关手续,在此期间相关证照继续有效;受疫情影响,导致订单交付不及时、逾期履行合同、无法按期还款等失信行为的,不纳入个体工商户和经营者个人的信用记录,已纳入信用记录的,可申请信用修复。
在加强服务保障方面,《政策措施》提出,推动各地建立诉求响应机制,及时解决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面临的突出问题,以及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选择性适用等问题;免费为个体工商户提供咨询、调解、仲裁法律服务,指导个体工商户化解房屋租金、合同履约、复工复产、劳动用工等方面的法律纠纷。
截至3月24日,广东省实有市场主体1274.7万户。其中,个体工商户716.2万户,占全省市场主体总数56%,带动就业人口超过1500万人。有序推动个体工商户加快复工复产复市,加快恢复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保障就业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粤市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