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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绥化市市场监管局九项措施扶持个体工商户

2020-03-14 21:54:3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黑龙江省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采取九项政策措施,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扶持力度。

减免个体工商户疫情期间的相关检验检测和认证费用。

倡导全程电子化办理许可。对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推行网上办理,提供电话咨询、在线指导、邮政寄递等服务,实现全程“不见面”办理。

推进准入准营便利化。对从事餐饮、零售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做好营业执照登记与许可审批的衔接,帮助经营者尽快开展经营活动。对个体工商户新办和变更食品小经营核准证的,实行告知承诺制,承诺符合条件的当场发证。对生产许可证到期需要办理延续的食品生产类个体工商户,只要承诺企业生产条件没有发生变化,免于现场核查,即时办理换证。

进一步释放经营场所资源。统筹考虑城乡综合管理需要和个体工商户创业就业的现实需求,按照《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绥化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黑政办发〔2020〕9号)确定的原则,尽快建立完善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禁止登记经营的场所区域和限制性条件清单。

依法对个体经营者豁免登记。对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的个体经营者,特别是在疫情期间从事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零售业个体经营者,进一步拓宽其活动的场所和时间,依法予以豁免登记。

为个体工商户提供远程指导服务。充分发挥“黑龙江掌上登记APP”、“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服务APP”等网上服务平台作用,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推行个体工商户全程网上办理登记服务。开通咨询服务热线,设立专人,针对市场主体提出的年报工作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充分发挥工商联以及个体劳动者协会等各类社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开展维权保障、宣传教育、培训学习、经贸交流、困难帮扶、公益活动等举措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服务、排忧解难。

鼓励互联网平台发挥作用。推动个体工商户拓展网上经营,鼓励互联网平台对个体工商户放宽入驻条件、降低平台服务费、支持线上经营。

实行到期事项延续办理。对在疫情防控期间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又不能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延期至疫情解除之后一个月内办理;对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的个体工商户,有效期可顺延至当地疫情解除;对食品从业人员所持健康证明有效期届满,因受疫情防控影响暂时无法重新进行健康检查的,其健康证明视为继续有效;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服务保障,将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由6月底之前延长至2020年年底。(供稿:黑龙江省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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