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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出台八条措施 优化审批服务 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2020-03-10 12:53:24 海南日报

近日,省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印发《优化审批服务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八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保障全省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顺利开展,全力支持服务企业复工复产。

《通知》提出,推行“容缺受理”。建立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制度,凡是涉及企业复工复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对于主要要件齐全,次要要件缺失或因疫情影响,材料提交有困难的,申请人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限内补交的,可先行受理审批;综合受理窗口原则上一次受理,避免企业和群众来回跑、反复跑。

建立“绿色通道”。对疫情防控急需、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和特别紧急的服务事项或交易活动,开通“绿色通道”,主动对接、全程指导、跟踪服务。建立健全分时段预约等制度,无法实现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和邮寄办的,实行电话预约,错峰错时现场办理,专人专时服务。

推行告知承诺制。推出88项告知承诺制事项,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相关法定条件和事项清单要求的,审批部门不再审查材料,当场或当天办结,并跟进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通知》提出,全天候网上受理。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海南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采取审批事项网上申报等方式办理业务,全天候24小时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快捷网上服务。申请人足不出户即可在网上办理相关审批,行政机关通过快递将办理结果送达申请人手中;企业和群众可在海南政务服务网上查询相关事项办事指南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并可通过邮政邮寄报送申报材料;对进入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的交易服务事项,实行24小时在线受理服务,对重点项目、重点工程提供在线咨询与指导,协助项目主体登录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线上办理主体信息登记、信息发布、投标文件递交等事宜。

此外,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还将提供“快审快办”服务。对可合并申请、合并审批的事项实行合并办理,快速审批。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对涉企审批事项再次提速,在原来承诺时限的基础上,再次压缩审批时限,所有事项均在受理后三日内完成审批,快审快办;对法定受理需要进行现场勘验的审批事项,线上审批和线下勘验同时进行,缩短审批时限,部分事项实行“承诺+视频”现场勘验。

《通知》明确,方便企业群众“一门办理”。已将医保、公积金、不动产登记等公共服务高频事项纳入政务大厅集中办理的,各级政务大厅要做好宣传,提供便捷服务;对未将医保、公积金、不动产登记等公共服务高频事项纳入政务大厅的,各市县要积极推进事项纳入政务大厅集中办理,为企业办事群众提供“一门式”服务。

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标“提速”。对所有入场登记项目,当天受理,当天发布公告。对重点项目入场登记实行容缺受理制,凡材料基本齐全,项目单位承诺开标前3天补齐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的,可先行办理项目登记和发布招标公告,加快推进项目招标进度。

许可证和资格证顺延。因疫情防控影响,复工复产期间许可证和资格证有效期自动顺延至疫情防控结束,企业和人员可正常实施经营、执业。

申请人足不出户即可在网上办理相关审批,行政机关通过快递将办理结果送达申请人手中;企业和群众可在海南政务服务网上查询相关事项办事指南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并可通过邮政邮寄报送申报材料;对进入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的交易服务事项,实行24小时在线受理服务,对重点项目、重点工程提供在线咨询与指导,协助项目主体登录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线上办理主体信息登记、信息发布、投标文件递交等事宜。

此外,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还将提供“快审快办”服务。对可合并申请、合并审批的事项实行合并办理,快速审批。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对涉企审批事项再次提速,在原来承诺时限的基础上,再次压缩审批时限,所有事项均在受理后三日内完成审批,快审快办;对法定受理需要进行现场勘验的审批事项,线上审批和线下勘验同时进行,缩短审批时限,部分事项实行“承诺+视频”现场勘验。

《通知》明确,方便企业群众“一门办理”。已将医保、公积金、不动产登记等公共服务高频事项纳入政务大厅集中办理的,各级政务大厅要做好宣传,提供便捷服务;对未将医保、公积金、不动产登记等公共服务高频事项纳入政务大厅的,各市县要积极推进事项纳入政务大厅集中办理,为企业办事群众提供“一门式”服务。

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招标“提速”。对所有入场登记项目,当天受理,当天发布公告。对重点项目入场登记实行容缺受理制,凡材料基本齐全,项目单位承诺开标前3天补齐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概算批复的,可先行办理项目登记和发布招标公告,加快推进项目招标进度。

许可证和资格证顺延。因疫情防控影响,复工复产期间许可证和资格证有效期自动顺延至疫情防控结束,企业和人员可正常实施经营、执业。(记者 刘操 通讯员 张熙强)

(责任编辑:莳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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