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区域>>

山西省迈入工业项目“标准地”时代

2020-03-02 21:27:47 山西日报

强化政府服务 优化营商环境

我省迈入工业项目“标准地”时代

2月24日,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推进“标准地”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各地和相关部门已开始实施。此举是我省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取得重大突破的具体举措,也是我省开启新增工业项目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的标志。

“标准地”是指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具备供地条件的区域,对新建工业项目先行完成区域评价、先行设定控制指标,并实现项目动工开发所必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基本条件的可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改革的最大亮点是打破传统土地要素配置的体制性障碍,规定政府在出让土地前,由政府出资对开发区等有条件的区域实施区域评价,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由政府明确土地出让的投资强度等控制性指标,通过事前发布标准,企业对标竞价,构建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新型招商模式;以企业承诺履约为重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探索建立“标准地”企业投资项目信用评价体系和严重失信名单制度,构建激励倒逼机制,加快推动土地资源要素向高端产业、优质企业集聚,形成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惩的良好环境。

“标准地”改革是我省营造“六最”营商环境、深化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改革、提高土地供应效率、减轻企业负担的重大举措。《实施意见》明确,要通过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强化政务服务实行事前政府统一服务,强化信用约束实行事中企业作出承诺,通过简化、优化、标准化工业项目供地程序,进一步改进国有建设用地配置,进一步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实现市场有效、政府有为、企业有利的有机统一,促进工业项目尽快落地,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实施意见》强调,各市、县人民政府,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要切实担负起推动“标准地”改革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对“标准地”改革的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推进“标准地”改革工作领导组,抓紧制定与落实《实施意见》相配套的具体管理办法,细化改革内容、工作要求、出让程序、职责分工,保障“标准地”制度落地见效,确保我省“标准地”改革处于全国第一方阵。(记者 李全宏 通讯员 郭锋 张舰)

(责任编辑:莳伊)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