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区域>>

西安发布疫情期间6起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命令案件和扰乱公共秩序案件

2020-02-20 20:50:57 央广网

央广网西安2月20日消息(记者雷恺)西安警方今天(20日)发布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办理的6起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命令案件和扰乱公共秩序案件。

分别是:

2020年1月28日,刘某某驾驶汽车要进入临潼某小区,但因其未提前登记,保安未予进入。刘某某便将车停在进口处离开,致后续车辆与行人无法进入,造成小区入口及周围道路拥堵五十多分钟,严重扰乱公共秩序。公安临潼分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予刘红星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近期,西安市某物业公司接到政府部门开展防疫工作相关通知后,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职责,相关部门多次督促,但其管理的5个小区一直拒不开展出入登记、测温、公共消毒等防疫工作。2月3日,公安长安分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予该物业法人张某某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2月9日,何某从乘坐火车到达西安南站,故意填报虚假居住信息进入我市,且未到社区进行审核登记。2月15日,公安浐灞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何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2月14日,黄某由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进入西安,到达员工宿舍后并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到居住社区登记备案。浐灞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黄某处以行政警告。

2月15日,公安未央分局在检查中发现某宾馆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营业。民警当场警告并责令停止营业,要求已入住人员前往疫情防控期间指定旅馆住宿。当晚,民警再次检查时发现该宾馆仍在营业,民警当场劝离所有入住人员前往指定旅馆住宿。公安未央分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宾馆负责人张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2月18日,何某因不愿配合登记,与社区工作人员发生冲突,并咬伤工作人员。公安碑林分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何某处以行政拘留4日的处罚。

(责任编辑:莳伊)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