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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加强支持消毒防护产品检验检测

2020-02-20 16:47:41 中国市场监管报

本报讯 近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检验检测认证工作的通知》,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和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认证机构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作用,全力服务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全面、准确掌握辖区内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资源,主动对接、靠前服务,充分发挥好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的技术优势,为疫情防控工作做好配套及技术服务,特别要加大对湖北省具备消毒防护等相关产品检验检测能力机构的支持力度,鼓励、督促机构积极开展相关检验检测服务。

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精简资料、压缩办理时间,积极探索应用网上申请、无接触收送样品等方式为企业和社会提供优质、高效、安全的服务,在关键时刻展现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的担当和作为。

要优化业务流程,提升检验检测认证工作效率。所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项实行全程网上办理,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工作,改由通过电子材料网上预审、告知承诺、专家文审、后续评审、事后加强监管等方式进行。对疫情防控相关领域,如医疗器械领域紧急扩项的检验检测机构申请资质认定,对于机构能满足国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的,省市场监管局开设绿色通道,实行应急审批,快速、便捷办理。

各市州市场监管部门在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管中,要坚持依法行政和“容错”监管相结合,对因发生疫情而导致实验室仪器设备无法及时检定或校准的,在机构通过其他溯源方式可以确保量值准确的情况下允许其继续开展检验业务。

建立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备案绿色通道。对符合免予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条件的疫情防控有关物资、器材、设备等实行即申请即办理,确保有关物资、器材快速通关,尽快投入疫情防控一线。

各认证机构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实施好质量认证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认证工作,落实好市场监管总局有关惠企措施,为获证企业生产提供应有的便利和支持。对有效期满或需监督审核及再认证维持的认证证书,顺延既有认证证书有效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对于受疫情影响停产而不能接受监督审核的企业所持有的认证证书,认证机构实施暂停等处理的时限,可延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

□万 红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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