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区域>>

陕西出台优先拨付科研经费等措施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

2020-02-12 15:17:47 央广网

央广网西安2月12日消息(记者雷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服务中小微企业健康持续发展,陕西省科技厅出台6条措施为各类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企业提供支持和便利化服务。

这6条措施包括:

支持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孵化载体对在孵企业适当减免办公承租、实验、科研和生产用房的租金。省科技厅将按照减免租金的10%给予每家孵化载体不超过20万元补助。鼓励各高新区、创新园区基地,尽最大可能减免企业税费、减轻企业用水用电等负担,减少入驻企业因抗击疫情延迟复工等带来的经济损失。

提前下达2020年度项目经费计划,及时优先拨付资助小微企业的项目经费。对政府补助经费暂未到位的,鼓励开展科技金融结合业务的商业银行按政府核定额度等额拨付给企业,财政科技计划经费到位后返还银行。2020年度小微企业承担的科研项目,项目预算间接经费比例可由25%提高到50%,以用于项目团队科研人员绩效发放和工资补贴。

支持疫情防控和民生保障领域技术攻关、产品研发,对在疫情期间所开发的检测、防控装备及产品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治中得到使用并有行业认证或使用证明的企业和机构申报的项目予以审核立项、重点倾斜和后补助支持。疫情一线防控人员结合疫情临床防控开展的科技攻关研究,优先纳入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专项予以倾斜支持,对取得重大突破的给予奖励。对省内企业研发的疫情防控、检验检测、药品防治等产品,获得行业许可进入临床应用的,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通过优先股给予200—300万元(一年期)免息支持。

陕西各高新区对疫情防控所需医药品、器械、防护设备及相关物资的生产企业,要主动提供必要支持和保障。对因疫情而停产停工的科技企业,要及时掌握企业情况,提供精准有效支持,主动解决实际困难。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