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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 上海驾照过期车辆未检不予处罚

2020-02-12 10:36:25 解放日报

公安部门调整疫情防控期间政务服务

驾照过期车辆未检不予处罚

居住证有效期在1月1日后的自动续签

本报讯(记者 邬林桦)市公安局昨天再次发布通告,就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政务服务作出调整。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按期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的,可延期到疫情结束以后办理。期间,群众确有驾车出行等生产生活需求,或者有疫情防控人员、物资运输等应急保障需求的,对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等情形,公安交管部门将不予处罚。如因逾期未换证、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等原因,导致驾驶证或机动车可能被注销的,公安交管部门将统一延长注销期限。

在户政管理方面,市公安局表示,居住证有效期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以后的,无论持证人能否及时返沪,系统后台将给予自动签注,无需前往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户口事项如非急需,建议暂缓办理。确属急需办理的,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按照提示先行上传材料,公安机关预审通过后,将通知申请人至派出所窗口“一次性办理”。

目前,本市公安机关已在“一网通办”总门户、“随申办”APP和小程序、“交管12123”APP、“上海交警”APP、“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微信公众号等网上办事平台累计实现96项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疫情防控期间,建议市民群众尽量选择在线办理业务。确有急需到窗口办理的业务,请合理选择办理时间,并根据网上公布的办事指南携带好相关材料。有问题可拨打窗口电话或“12345”市民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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