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区域>>

广东发布2020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

2020-02-11 13:21:38 深圳特区报

广东发布2020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

深圳特区报广州2月10日电(记者 刘良龙 通讯员 莫冠婷 丁玮晗)根据《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制度的通知》要求和2020年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部署,日前,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省民政厅印发了《2020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分四类地区制订广东城乡低保最低标准。与2019年相比,2020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稳步提升并保持在全国前列。

其中,广州、深圳为一类地区,城乡低保最低标准为1050元/人·月;珠海、佛山(含顺德区)、东莞、中山为二类地区,城乡低保最低标准为934元/人·月;惠州、江门(不含台山、开平、恩平市)、肇庆(不含所辖县)为三类地区,城乡低保最低标准为824元/人·月,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以及江门列入三类地区以外的市、肇庆市所辖县为四类地区,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城镇为772元/人·月、农村为532元/人·月。

广东省民政厅要求,各地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2020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各地对未达标的月份按当地政策批准实施新标准当月的低保名册予以补发,其中,2020年新纳保的低保对象按实际批准月份计补。

各地在收到《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要制订和发布当地的城乡低保标准,并报省民政厅备案。各地制订的城乡低保标准,不得低于省制订的最低标准和当地现行标准,并逐步缩小城乡标准差距。

各地要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全面推进信息化核对和管理。广东省民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必要时将进展情况报省政府。

据悉,截至2020年1月底,全省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40.2万人,其中城镇15.6万人,农村124.6万人。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