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6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近日公布的宁波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甬银保监罚决字〔2019〕88号)显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在保险销售环节存在销售误导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五条,宁波银保监局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5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有本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业务许可证。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6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近日公布的宁波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甬银保监罚决字〔2019〕88号)显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在保险销售环节存在销售误导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五条,宁波银保监局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5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有本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业务许可证。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