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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兰陵农商行违法遭罚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识别义务

2019-12-27 17:39:50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7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临银罚字〔2019〕47号)显示,山东兰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未按照规定履行识别义务。人民银行临沂市中心支行对其罚款20万元。

经查,山东兰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以上的股东分别为:孙中金持股比例11.63%、兰陵县华瑞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90%、临沂东珠商贸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83%、王安民持股比例6.02%、山东东方佳园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6%、兰陵开元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2%。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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