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公司>>

ST抚钢涉嫌信披违法违规 直接负责主管人员被市场禁入

2019-12-27 16:18:07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7日讯 昨日晚间,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600399 ST抚钢)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47号)和《市场禁入决定书》([2019]24号)。

公告显示,ST抚钢2018年3月21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19年7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9]87号);2019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47号)和《市场禁入决定书》([2019]24号)。

经证监会查明,抚顺特钢2010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期末存货余额存在虚假记载;2013年至201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期末在建工程余额存在虚假记载;2013年和201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期末固定资产余额存在虚假记载;2014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固定资产折旧数据存在虚假记载;2010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主营业务成本数据存在虚假记载;2010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利润总额存在虚假记载。

对抚顺特钢在上述定期报告中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的违法行为,赵明远作为时任董事长,知悉并组织、策划、决策财务欺诈行为,未尽勤勉尽责义务。

董事作为时任董事长,知悉并决策财务欺诈行为,未尽勤勉尽责义务;孙启作为时任董事长和总经理,知悉并决策财务欺诈行为,未尽勤勉尽责义务;单志强作为时任总经理,知悉并组织、策划、决策财务欺诈行为,未尽勤勉尽责义务;张晓军作为时任总经理知悉并决策财务欺诈行为,未尽勤勉尽责义务;王勇作为时任财务总监,参与、组织、策划财务欺诈行为,未尽勤勉尽责义务;姜臣宝作为时任财务总监、董事,知悉并参与财务欺诈行为,未尽勤勉尽责义务。

上述人员任职期间在涉案定期报告上签字确认,是抚顺特钢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33号)第三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五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证监会决定:对赵明远、单志强分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王勇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15号)第三条第一项、第四条、第五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七项规定,证监会决定:对董事、孙启、张晓军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姜臣宝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此外,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证监会决定:对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赵明远、单志强、董事、孙启、张晓军、王勇、姜臣宝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邵福群、王朝义、高炳岩、董学东、魏守忠、张玉春、赵明锐、孔德生、鄂成松、刘振天、孙立国、崔鸿、单永利、王红刚、张洪坤、徐德祥、周建平、刘伟、朴文浩、张力、唐丽、李刚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10 万元罚款;对徐庆祥、赵振江、张鹏、李茂党、伊成贵、邵万军、刘彦文、张悦、武春友、赵彦志、李延喜、高岩、姚殿礼、赵光晨、权日纯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 5 万元罚款;对国长虹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