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综合时讯>>

财政部督促各地加强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安全管理

2019-12-03 16:30:04 中国新闻网

中国财政部督促各地加强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安全管理

中新社北京12月3日电 (记者 赵建华)中国财政部3日公布有关通知,要求加强地方预算执行和财政资金安全管理。

财政部表示,一些地区没有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个别地区财政部门资金存放和国库现金管理不够规范,既带来了财政资金安全隐患,也影响了预算单位的正常支出需要。

财政部督促各地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有关规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在无预算安排或不符合暂付款项管理规定的情况下支付资金,严禁依据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或协议支付资金。

国库集中支付遵循“先支付、后清算”原则,杜绝“未支付、先清算”“超额清算”等违规行为。各地财政部门不得违规要求代理银行延期清算并长期垫付资金。

财政部要求,有关代理银行加强对分支机构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内控和稽核管理,对于存在违规垫付资金行为的分支机构,要责令限期整改。省级财政部门要全面了解辖区内情况,对于在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中违规垫付资金且长期不进行清算的财政部门,要责令限期整改。

财政部要求,高度重视财政部门资金存放安全,不得将资金存放与地方政府债券发行、金融机构向地方政府建设项目提供融资等挂钩。

各地财政部门选择财政专户资金存放银行,要综合评估其经营状况、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利率水平、质押保全措施等方面因素,不得片面考虑利率水平;要坚持以确保资金安全为前提,结合银行业监管标准设定银行经营状况相关评估指标,经营状况指标权重不应低于40%。各地财政部门应密切关注资金存放银行经营状况,对经营状况不佳或达不到审计、监管要求的,要停止新的资金存放业务。

同时,继续强化地方国库现金管理风险防范,省级财政部门应密切关注国库现金管理参与银行的经营情况,一旦发现参与银行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财务恶化、信用危机等情况,要立即依法依规采取措施,确保现金管理资金安全。(完)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