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区域>>

阆中:查处销售“三无”家用智能燃气报警器案

2019-10-29 14:21:18 中国市场监管报

本报讯 近日,四川省阆中市市场监管局接到110转交的举报,查处一起涉嫌冒充国家工作人员销售“三无”家用智能燃气报警器案,查获涉嫌“三无”家用智能燃气报警器15盒,冒名工作证2个。

该局接到110转交投诉,称有两名可疑男子在城区某小区附近涉嫌推销“三无”产品。接到举报,该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调查。

现场发现,当事人刘某和吴某分别携带一红色塑料袋,内装有一个工具箱,一个标注为“成都市预防安全办公室燃气专业检测设备安装师”的工作证。执法人员对其销售的家用智能燃气报警器进行仔细检查,发现外包装纸盒标识标注为“Gas,Auto Reset after alarm MCU Precessin”以及“UKAS,ISO9001,CE,FC”。该产品本身无任何标识,盒内的使用说明上有“家用智能燃气泄漏报警器、使用说明”等内容,但均没有中文标识的厂名、厂址。

经查,刘某和吴某均是外地人,2019年8月从成都市龙泉驿区某综合市场以25元/盒的价格购进20盒家用智能燃气报警器,于近日乘车来到阆中,开始在小区入户推销,推销价为100元/盒。为便于推销,他们还专门购买了两个加盖有子虚乌有的“成都市预防安全办公室”章的工作证。鉴于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该局遂当天进行立案调查。

当事人刘某、吴某对自己进小区推销“三无”家用智能燃气报警器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彦博君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