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区域>>

四川一养猪场铺设暗管将猪粪排入防洪沟 负责人被行拘10日

2019-06-16 17:18:0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绵阳6月16日电 (杨勇 李远梅 谢琼)记者16日从四川北川警方获悉,北川县永安镇某养猪场老板为了降低成本,铺设暗管将化粪池中的废弃物直接排入防洪沟,导致养猪场周围环境严重污染。查实后,环保部门对养猪场作出罚款10万元的处罚,警方对两名老板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据北川警方介绍,2019年4月初,北川县农业农村局人员在永安镇某村巡逻检查时,发现一家养猪场周围环境异常,散发出浓烈的臭味,距离养猪场几米远的防洪排水沟中疑似堆积有猪粪。经检测,排水沟中流淌物化学需养量、悬浮物、粪大肠杆菌严重超标,并发现有暗管埋在土中,暗管出口伸向防洪排水沟。

养猪场老板刘某(化名)承认,为了省事和少花钱,就偷偷地从养猪场向防洪排水沟埋设了塑料管道,用抽水泵抽取化粪池中的废弃物直接排放到附近的防洪排水沟。刘某说,已经向防洪排水沟里排放了一周左右的时间,由于养猪场距村上居民点较远,没有村民发现。

据悉,该养猪场是刘某和堂兄弟刘某某(化名)两人合伙开办的,养了上千头猪。养猪场位于该村的上游地段,直接排污很容易造成下游群众的水源污染。民警在走访群众时,居民点的村民杨某某称,他有几次出门做农活,在距离养猪场几里路远的地方,都能闻到臭味,但是没有想到养猪场直接把猪粪排进了防洪排水沟里。

刘某和刘某某的行为严重污染了环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北川县生态环境局给予养猪场罚款10万元的处罚,北川县公安局对刘某和刘某某分别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完)

(责任编辑:莳伊)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