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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发放广西首张实行住所登记申报承诺制营业执照

2019-06-13 23:26:42 中国市场监管报

本报讯 6月11日,南宁宝运通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代表胡先生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南宁经开区政务大厅领到了全区首张实行住所登记申报承诺制的营业执照,标志着广西在探索商事制度改革的道路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据了解,以前办理营业执照要求企业提交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没有产权证的,需要去属地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开证明。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的过程中,常会遇到无产权证而所在街道社区不愿开证明、层层转租的合同难收集、产权证标注地址与实际地名不符等问题。随着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住所性质多样、提交材料复杂已成为市场准入的一个门槛。

为实现“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南宁市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自6月11日起,南宁市在南宁经开区率先试点实行市场主体住所登记申报承诺制改革。申请人只需提交一张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书,就房屋的产权权属、使用功能及法定用途等作出符合事实和规定的承诺,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即可免予提交权属证明和租赁协议等场所证明材料。

通过实施住所登记申报承诺制,南宁经开区将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压缩,优化了营商环境,有力助推了市场主体快速发展。

下一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事中事后监管,对存在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登记等与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相关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处罚及信用监管措施。

□陈 嘉 何正君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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