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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监督检查

2019-06-05 20:33:06 中国市场监管报

本报讯 从5月下旬至9月下旬,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监督检查。

据了解,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已于4月15日正式实施。此次检查,南宁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对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领域、销售领域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责令相关市场主体停止生产或停止销售,依法予以罚款或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在电动自行车生产领域,市场监管部门严查生产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新标准生产、不按CCC证书生产、假借出口名义生产违标车辆、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行为。在电动自行车销售领域,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同时,加强电子商务经营者监督,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加强对入网电动自行车销售者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的核验、登记,严禁不符合新标准和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在平台上销售。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还将加强与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公安部门的协作,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实施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环节监管时,应当与电动摩托车等机动车监管机制形成联动,对同时生产、销售电动摩托车的企业,应当核实生产企业和产品是否获得CCC认证,以及是否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严禁生产、销售未获得CCC认证、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电动摩托车产品,防止假借生产、销售电动摩托车名义生产、销售违标电动自行车行为。

□何正君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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