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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布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监管场地名单

2019-05-16 16:38:25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92号(关于公布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监管场地名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海关总署对部分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监管场地进行实地考核验收,现公布符合设置要求的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监管场地名单。

海关总署在官方网站(www.customs.gov.cn)公布《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监管场地名单》,并实施动态管理。

特此公告。

附件: 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监管场地名单.xls

海关总署

2019年5月14日

 

 

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监管场地名单

序号

直属海关

指定监管场地名称

地址

经营单位名称

进境口岸
类别

允许进境类别

1

天津海关

天津滨海国际机场进境食用水生动物指定监管场地

天津市空港经济区国际物流区第三大街8

天津云商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A

鱼类、甲壳类、软体类

2

杭州海关

舟山沈家门港区进境食用水生动物 指定监管场地

浙江省舟山市朱家尖西南涂围垦区域

舟山市普陀台贸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B

鱼类、甲壳类、软体类

备注:A表示航空口岸,B表示水运口岸,C表示公路口岸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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