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4月10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10日公布了天津银保监局对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及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津银保监罚决字〔2019〕18号、19号)。
决定书显示,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韩学丰,该分行存在贷后管理不尽职的违法违规事实。对此,于鹏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天津银保监局依据《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附录第一条第(一)项;《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三十二条;《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对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罚款人民币50万元,对于鹏罚款人民币5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