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公司>>

ST 桦清时任董事长、时任财务总监擅自以公司名义为个人提供担保遭警示

2019-04-10 10:03:21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4月9日讯 因擅自以公司名义为个人提供担保, 4月8日,天津桦清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ST 桦清)时任董事长潘子系,时任 ST 桦清财务总监刘学升遭全国股转系统自律监管。

公告显示,2011 年 6 月至 2012 年 6 月,潘子系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以公司名义为其个人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 2,000 万元,该违规事项发生在挂牌前,未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2012 年 11 月 8 日至 2013 年 11 月 7 日,潘子系和刘学升未经决策程序,使用公司子公司上海博天技术有限公司名义将其名下的全部房产以 1500 万元担保金额对外担保抵押,该担保未及时披露。

ST 桦清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 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1.5 条、《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第二十七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细则(试行)》(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潘子系以公司名义为个人债务提供担保,未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事项,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1.5 条的规定。刘学升伙同潘子系违规以公司名义进行担保, 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的规定。

根据《业务规则》第6.1 条、《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对 ST 桦清、潘子系、刘学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