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3月29日讯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网站公布了上海监管局对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银保监银罚决字〔2019〕4号)。
决定书显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主要负责人为孙晓君,2016年,该支行在发放某消费贷款时,未按规定进行贷款支付管理;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贷款资金使用。
上海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二条,责令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改正,并处罚款共计10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