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7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网站昨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成银营罚字〔2019〕1号)显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存在未按规定向信用信息异议申请人书面答复异议核查处理结果;未履行向征信机构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时的事先告知义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在征信系统查询用户离职后,未立即对查询用户账号予以停用共三宗违法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10万元。
以下为处罚原文: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7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网站昨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成银营罚字〔2019〕1号)显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存在未按规定向信用信息异议申请人书面答复异议核查处理结果;未履行向征信机构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时的事先告知义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在征信系统查询用户离职后,未立即对查询用户账号予以停用共三宗违法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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