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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广告监管执法工作年度报告

2018-08-09 17:24:44 中国工商报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还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之年。全国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准确把握新时代广告监管工作的新机遇、新挑战,按照“放管服”要求,深入推进广告战略实施,加大广告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强化广告导向监管,积极主动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从严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创新监管机制方法,广告市场秩序持续稳中向好,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导向监管,有效维护广告宣传正确方向

总局高度重视广告导向监管,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重要指示,加大工作力度,有力维护广告宣传的正确导向。

(一)明确工作要求,强化导向监管的工作部署

总局广告司印发2017年工作要点,明确提出切实增强广告监管工作敏感性,加大舆情预警及研判力度,建立广告监管工作应急处置机制,出台相关工作制度。2017年4月,总局在广东珠海召开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广告工作座谈会,总局副局长甘霖就广告导向监管工作进行专题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2017年5月,总局印发《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进一步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的通知》,对导向监管进行重点安排部署。

广告司明确要求对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或者社会影响大的广告内容实施定向监测,发现线索,及时报告,快速处置;制定《广告司广告监管应急处置暂行办法》,深化落实关于“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总体要求,对及时妥善处置涉及人民群众重大利益的广告事件工作流程作出具体规定;强化与宣传、通信、网信、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广告协会等行业组织的作用,共同做好广告导向监管工作,实现社会共治。

(二)突出重点领域,积极查处导向问题案件

总局广告司对引起舆情关注的“国宴专用酒”案件、“绝味鸭脖”低俗广告案件等多起敏感案件,高度重视,迅速应对,指挥督导地方机关从严从快查处,坚决维护广告宣传的正确导向,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广告市场环境。在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期间,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生产经营主体48万户、各类场所25.6万个次,责令下架滥用“特供”“专供”包装标签商品共3268件。总局广告司会同网监司组织召开迎接党的十九大加强广告监管和网络市场监管工作视频会议,全力以赴做实做细源头防控,有效防止导向问题重大、特大广告案件的发生。

二、加大执法力度,有力维护广告市场良好秩序

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积极主动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社会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加大广告监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虚假违法广告案件。据统计,2017年,全系统共查处广告违法案件32510件,比上年增长39.6%,罚没款6.19亿元,比上年增长10.5%(见图一)。总局先后3次公开曝光典型案件43件,有力震慑了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维护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了广告市场的良好秩序,为我国广告产业的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和氛围,广告市场秩序稳中向好。

(一)突出重点,有力惩治虚假违法广告

总局监督指导各地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重点查处涉及广大人民群众重大利益和公众反映强烈的虚假违法广告,突出对医疗、药品、食品、保健食品、招商投资、收藏品类等重点领域广告的监管执法。各地持续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扎实开展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网络非法涉性广告、互联网金融广告等专项治理工作。

总局加强重大案件调度指挥,对跨区域、长时间发布的典型虚假违法广告,直接组织督办,统一查处。部署各地对“医药广告表演者事件”涉及违法广告、“航母镇国宝玺”等违法广告开展集中监测,统一查处行动。据统计,2017年查处的广告案件中,食品、医疗服务、房地产、服装服饰、药品类广告数量占前五位(见图二)。

(二)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营造网络清朗空间

总局调度指挥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针对非洲小孩创意广告、“医药广告表演者”广告、滥用“一带一路”名义炒作、借用党的十九大名义炒作、绝味鸭脖广告、“双十一”广告、哇咔饮料广告等内容开展专项监测,发现违法线索及时交由属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总局指导北京市工商局依法处置“3·15”晚会曝光的互动百科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并督促有关平台履行主体责任,组织召开针对重点网站和电商平台“特供”“专供”等内容广告的专项行政约谈和指导会。总局加大对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案件的查处力度,2017年各地查处网络广告违法案件14904件,比上年增长1.7倍,占广告违法案件总量的45.8%(见图三)。

总局还牵头开展了互联网金融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积极运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方式,加强对金融广告的监测,指导督促各地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广告市场持续严管严控。据统计,2017年,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共查处金融广告案件428件,罚没金额2343.58万元。总局积极配合金融管理部门研究制定金融广告发布的市场准入清单,将中国人民银行纳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形成金融广告领域监管合力;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全国14个省市开展联合督查,将互联网金融广告监管作为督查的重点之一;积极配合中国人民银行加强对网络“微盘”“白拿”及一元购、比特币交易等金融活动的管理,对公安部门认定涉嫌经济犯罪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认为已经构成或者涉嫌构成非法集资活动的当事主体,依法责令其停止发布相关广告。

三、强化协同与创新,广告监管效能进一步提升

(一)加强协同监管,进一步发挥联席会议机制作用

总局切实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作用,加强部门间协调沟通、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形成监管合力。2017年,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联络办公室召开多次会议,加强制度机制建设,研判广告市场监管形势,协调部署整治工作。10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维护良好广告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对社会和舆论关注的“医药广告表演者事件”“武汉东方肝泰医院事件”等,各有关成员单位加强组织协调,集体会商,信息共享,协同监管,联合处置,并首次尝试开展部门联合督查工作,由原工商总局、原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原食药监总局相关司局的领导同志带队,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派员参加,对14个省区市开展联合督查,取得较好效果。

(二)多措并举,推进监管长效机制创新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总局认真贯彻落实并监督指导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广告条线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将依法监管、简约监管、审慎监管、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协同监管具体落实到广告监管执法工作中,切实转变传统的广告监管方式、理念、路径、手段。

二是充分发挥监测预警的作用。总局注意加强广告监测,健全工作机制,提升数据质量,加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浙江省工商局建立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并于2017年9月1日正式启用运行,为做好互联网广告监管、实现“以网管网”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2017年,总局利用广告数据中心和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已实现对4600家传统媒体和超过1000家主要网站广告的日常监测。

三是指导各地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实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广告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率达100%,实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应当公示的广告监管信息记于企业名下的归集率达100%。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全面实施广告监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实现对广告企业“一次抽查、全面体检”;提高广告市场主体即时信息公示率,将企业法人的广告发布登记信息,及时向社会公示。

四是指导各地强化行政指导。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综合运用建议、提示、约谈、告诫等手段,加强对广告市场主体的行政指导,实现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提醒、警告和纠正,强化事前预防与事中事后监管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主体自律作用,引导广告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五是积极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要求。总局指导地方开展广告发布登记工作,全国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基本完成对辖区内存量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的集中登记办理工作。各地强化理论研究,针对在监管执法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法律问题开展研究,取得很多研究成果。总局也注意强化研究工作,顺利完成“贯彻新《广告法》实施有关问题研究”课题。

四、加强广告监测,为监管执法提供有力支撑

2017年,总局认真履行广告监测职责,加强对传统媒体广告的抽查监测,监督指导各地落实属地监测职责,推进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建设运营,支持户外广告监测试点工作。其中,全国传统媒体广告抽查监测6993.47万条次,实现条次监测违法率控制在1%以内;监测互联网广告1095.61万条次,发现18.63万条次涉嫌违法广告线索,监测违法率为1.70%(见图四)。

(一)加强传统媒体广告监测,提升广告监管效能

2017年,总局传统媒体广告抽查监测范围已覆盖全国31个省区市的4600家媒体,月均监测广告500万条次。总局依据监测数据,定期书面通报全国广告抽查监测情况,及时下派监测发现的涉嫌违法广告线索,有效提升了广告监管工作效能,全国广告市场秩序稳中向好。在“医药广告表演者事件”等重点案件集中查办、互联网金融广告整治、不良影响广告专项整治中,总局部署专项监测任务,将有关监测信息作为调度案件、督导指挥地方机关开展工作的信息支撑。总局注意加强监管信息共享,及时将广告监测情况通报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多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运用总局通报的监测数据,按照职责分工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媒体实施综合治理,提升了广告监管效能。在综治考评(平安建设)和文明城市评比中,有关部门均将总局广告监测情况作为重要的评价依据。

(二)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启用,为互联网广告监管执法提供有力支撑

总局委托浙江省工商局建设的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2017年对超过1000家门户网站和电商网站广告开展监测。2017年8月,总局印发《关于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的通知》,同意浙江省广告监测中心加挂“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牌子,承担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任务。9月1日,总局局长张茅开启监测按钮,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正式启用。运行以来,该中心共监测发现涉嫌违法广告线索13万条次,通过线索派发,各地对涉案主体开展约谈整改、案件查办,有效规范了互联网广告秩序,全国互联网广告涉嫌违法率大幅下降,有力提升监管工作效能。

(三)支持户外广告监测试点工作,为监管户外广告提供有益探索

为推动户外广告监管效能提升,总局批复同意山东省工商局开展户外广告监管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山东省工商局在烟台市工商局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先后在烟台市和全省分两阶段开展户外广告监测监管试点工作,由点及面,整体推进户外广告监测系统建设和应用步伐。先期试点的烟台市工商局委托第三方开发户外广告监管平台,全省依托户外监管平台进行户外广告整治,建立完善了户外广告发布情况数据库,摸清了辖区户外广告底数,为监管户外广告提供了有益探索。

(四)加强数据管控,提升广告监测平台数据质量

2017年,广告司征求各省市意见后修订完成总局传统媒体广告监测目录,制定了《广告数据中心运行暂行办法》,推动广告数据中心运行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为突出抽查监测的随机性,全国广告抽查监测的日期由广告司以随机方式指定。广告司加大对电视、广播、报纸媒体的抽查密度,其中电视每月增加到15天,广播每月增加到10天,报纸每月增加到10天。从2017年2月开始,每月监测数据上线前,广告司或广告司指定的省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对监测数据抽查复核。

五、推进广告监管制度建设,广告法治建设有了新进展

(一)推进法治工作,广告规章立改废有了新进展

2017年以来,为贯彻落实“放管服”工作要求,总局再次对广告相关规章进行清理,废止了《化妆品广告管理办法》《兽药广告审查办法》《农药广告审查办法》《酒类广告管理办法》,积极推进《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规范》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其中,《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已在国务院法制办官网公开征求意见。

(二)制定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国广告条线广告监管执法工作

2017年5月,总局制定出台《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进一步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的通知》,要求各地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突出重点,加大查处虚假违法广告工作力度;强化协同,健全广告监管执法机制。

2017年8月,总局等10部门联合印发《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维护良好广告市场秩序工作方案》。《方案》确定了工作重点,加大对含有不良影响内容广告的查处力度,明确继续严肃查处含有“特供”“专供”国家机关内容的广告,加大重点领域广告监管执法力度,加大对互联网金融广告的监管力度,加大对重点媒体的监管力度,持续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督促广告发布者履行广告审查责任,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明确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责。

(三)加强法治宣传,营造监管执法的良好氛围

2017年,广告司围绕《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广告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广告司充分运用总局官方网站及网站广告司频道页面,宣传广告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总局广告监管工作思路和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广告监管执法宣传,委托个私协开展《广告法》系列宣传活动,委托《中国工商报》开展广告监管相关宣传活动,委托中国工商出版社开展“2017年广告监管典型案例及广告业创新发展优秀事例”宣传;发挥行业协会社会共治作用,支持指导行业协会以论坛、交流、培训等活动形式,开展广告法律法规和监管执法的宣传。 (市场监管总局广告司供稿)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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