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4月23日讯 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青保监罚〔2018〕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人寿)青海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显示,经查,平安人寿青海分公司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薛瑞2016年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存在向投保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的行为,涉及金额约360元。
此外,薛瑞还存在诱导投保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和《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二十四条,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二条,青海保监局决定对薛瑞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依据《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二十四条和第三十四条,青海保监局决定对平安人寿青海分公司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