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4月2日讯 近日,宁夏保监局作出〔2018〕4号行政处罚决定,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人保财险)青铜峡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显示,人保财险青铜峡支公司存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有关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宁夏保监局决定对该公司予以罚款30万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时任人保财险青铜峡支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施俊新,时任人保财险青铜峡支公司经理郭晓平,时任人保财险青铜峡支公司经理助理李新胜,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宁夏保监局决定对施俊新予以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对郭晓平予以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对李新胜予以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