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3月30日讯 30日,中国保监会重庆监管局发布渝保监罚〔2018〕1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大童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童保险销售公司”)的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显示,2016年4月28日,大童保险销售公司任命刘晶晶为大童保险销售公司重庆分公司临时负责人。2016年7月4日,大童保险销售公司任命冯卫东为大童保险销售公司重庆万州营业部临时负责人。刘晶晶实际任临时负责人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冯卫东实际任临时负责人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日。以上2人临时负责人的任职时间均超过3个月。
时任大童保险销售公司人事行政部总经理曹璞对上述临时负责人任职时间超过3个月的违法行为承担直接主管责任。
文件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根据该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七)项,重庆保监局决定对大童保险销售公司警告并罚款10000元,对曹璞警告并罚款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