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28日电 (记者 刘育英)中国国务院27日公布《快递暂行条例》,这是中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快递业的行政法规,将有助于从制度层面促进快递业由大到强。
随着中国网络购物的兴起,中国快递业成为经济发展的“黑马”。2017年全国快递业务量完成了400.6亿件,是2007年的33.4倍,年均增长达到42%;2017年快递业务收入近5000亿元人民币,是2007年的14.5倍,年均增幅达30.6%。
快递业也成为稳定就业的“蓄水池”。中国快递业务量规模连续4年位居世界第一,每年新增就业20万人。
业内人士表示,快递业是新型产业,其连接供给侧和消费侧,连接日常消费和今后的体验式消费。在新旧动能转换中,快递业发挥着重要作用。
不过,由于缺乏相关制度保障,长期快速增长的快递业也面临重重困难。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曾概括为“用地难、车辆通行难、进门投递难”,需要从制度上破解“最后一公里”难题。
快递业在制度层面遇到的难题一是基础设施薄弱,办照成本高,车辆通行难;二是快递业安全形势严峻;三是市场秩序不够规范;四是服务规则不够明确,容易引起争议。
对此,快递业暂行条例给出制度保障。例如,对于用地难,条例从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角度做出保障性安排;对于进小区难,条例要求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等设置快件收寄投递专门场所;对于末端网点办照难,规定进行属地的事后备案,无需办理营业执照。
在监管方面,过去众多部门间缺乏有效协调,难以形成发展合力,资源整合与一体化运作面临体制性障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快递业暂行条例是快递市场监管现代化的重大制度创新,推动快递业治理方式由单一行政监管模式走向协同共治模式。
在暂行条例中,对于车辆通行难,条例要求公安部门和交通部门与邮政管理部门加强协调,保障快递车辆通行和停靠权利;对于快件通关,要求建立快件进出境管理协作机制,推动实现快件便捷通关。
中国快递业务量的68%都是服务于网络购物。暂行条例规定,鼓励快递业与制造业、农业、商贸业等协同发展,引导和推动快递业与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行业的标准对接。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研究室主任魏际刚认为,暂行条例对快递业参与国家物流系统的构建进行了有效安排,有助于推动构建国家物流系统。
同时,《快递暂行条例》也对消费者权益做出明确规定,如信息保护、企业义务等。刘俊海认为,快递业暂行条例是“打造多赢共享的消费者友好型快递市场的重大制度创新”。
在信息保护方面,中国已经实行快递实名制。暂行条例规定禁止企业在快递运单上记录除姓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以外的用户身份信息,并规定泄露用户信息最高可罚10万元人民币。
刘俊海说,暂行条例也实现了消费者与劳动者的互利共赢。对于节假日期间由于快递小哥返乡造成快递变“慢递”,暂行条例规定鼓励企业节假日提供正常服务,合理安排从业人员值班和休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