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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拒不依法履行赔付保险金义务等 大地财险四平中心支公司被罚

2018-03-28 21:17:28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3月28日讯 吉林保监局27日发布吉保监罚〔2018〕19号、2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平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大地财险四平中心支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显示,经查,2017年1月至4月,大地财险四平中心支公司在办理松原地区大地农村家庭综合保险业务过程中,存在财务账簿未能如实记载该业务保费收取真实状况、以业务人员欠交保费为由拒不依法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保险金义务的违法行为。

张红学作为时任大地财险四平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应对上述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

文件指出,未如实记载保险业务事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吉林保监局决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拒不依法履行赔付保险金义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吉林保监局决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21万元的行政处罚。

综上,吉林保监局决定对大地财险四平中心支公司作出罚款31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张红学作出警告并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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