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1日讯 据保监会网站日前发布的关于中国邮政集团云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邮政云南省分公司”)行政处罚结果公布显示,经查,2017年中国邮政云南省分公司下属分支机构在代理销售保险产品过程中,存在欺骗投保人行为:一是将保险产品与银行产品进行简单对比,二是对有关保险产品的真实情况进行虚假陈述。中国邮政云南省分公司对下辖的分支机构承担管理责任。
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涉案保单相关资料,情况说明,代理保险产品协议,保险兼业代理协议金融许可证复印件等证据在案证明,足以认定。
保监会云南监管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五条,保监会云南监管局决定对中国邮政云南省分公司罚款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