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保险>>

山东润生保险代理涉财务业务资料不真实等三项违规被罚

2018-02-08 16:52:31 千龙网

千龙网北京2月8日讯 8日,山东保监局发布鲁保监罚〔2018〕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财务业务资料不真实等三项违规行为,山东润生保险代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润生保代)被罚款合计17万元。

文件显示,山东润生保代与非法从事保险中介业务的机构发生保险代理业务往来。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该公司与无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车商合作开展车险代理业务。

文件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年修正)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依据该规定第七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山东保监局决定对山东润生保代警告并罚款1万元。

另外,山东润生保代2017年5月第1号记账凭证费用报销不真实;向山东保监局报送的2016年度审计报告存在遗漏。时山东润生保代总经理王爱杰是对该问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上述财务业务资料不真实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条和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和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山东保监局决定对山东润生保代罚款15万元,对王爱杰警告并罚款2万元。

此外,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山东润生保代还委托未持有执业证书的人员开展保险销售活动。该行为违反了《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该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山东保监局决定对山东润生保代警告并罚款1万元。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