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2月6日讯 6日,中国保监会江西监管局发布赣保监罚〔2018〕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安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财险吉安中支)的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显示,2016年1月至2017年9月,华安财险吉安中支存在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的行为。时任华安产险吉安中支业务管理部经理郭开新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此外,2017年5月,存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利益的行为。时任华安产险吉安中支业务员稂莎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文件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依据该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和第一百七十一条,江西保监局决定对华安产险吉安中支合计罚款26万元,对郭开新、稂莎给予警告并分别罚款2万元、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