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月17日讯 中国保监会辽宁监管局17日发布辽保监罚〔2018〕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辽宁仁合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显示,经查,辽宁仁合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存在财务数据不真实的违规行为。2016年2月,该公司编造虚假佣金发放表,以现金方式提取37.65万元由公司统一调配使用。时任辽宁仁合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李辉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和第一百七十一条,辽宁保监局决定对辽宁仁合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罚款30万元,对李辉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此外,该公司还存在未按规定报告分支机构设立事项、临时负责人超期任职、未按规定管理业务档案等三项违规行为。时任辽宁仁合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李辉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上述未按规定报告分支机构设立事项等行为,违反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的相关规定,根据该规定,辽宁保监局决定对辽宁仁合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罚款合计3万元,对李辉警告并处罚款合计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