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月10日讯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9日发布两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奎屯市分公司奎独石化园营销服务部(下称人保财险奎屯市分公司奎独石化园营销服务部)及相关责任人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显示,经查,人保财险奎屯市分公司奎独石化园营销服务部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的保险条款的违法行为。具体为:2016年1月至2017年5月,承保奎屯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中,未按照公交车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的核定载客人数计算保费,而是根据公交车上实际座位数计算保费,涉及保单58件,保费共计149238元。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订)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的规定,新疆保监局决定给予该机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郭晓敏作为人保财险奎屯市分公司奎独石化园营销服务部经理,对该营销服务部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订)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新疆保监局决定给予其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