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月9日讯 9日,中国保监会宁波监管局发布两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天安佰盈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以下简称天安销售宁波分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显示,经查,天安销售宁波分公司存在财务数据不真实的违法行为。2016年,该公司虚列业务招待费92.33万元,实际用于向员工发放福利。公司主要负责人张磊为对该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天安销售宁波分公司财务数据不真实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 年修正)第八十六条和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宁波保监局决定给予该公司罚款25 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天安销售宁波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地址未按规定报告。2016年8月,该公司营业场所地址由江北区庄桥街道北环西路500号(5)幢二层5-27室变更为鄞州区会展路128号9层9D04-9D12室。截至2017年10月24日,上述事项未按规定向宁波保监局书面报告。公司主要负责人张磊为该机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天安销售宁波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地址未按规定报告的行为,违反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根据该规定第七十条,宁波保监局决定给予该公司警告,处罚款1 万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 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第七十条的规定,宁波保监局决定给予张磊警告,并处合计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