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月5日讯 四川保监局5日发布川保监罚(2017)3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财险川分”)、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成都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财险成都中支”)的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显示,2016年至2017年6月底,华泰财产成都中支经华泰财产川分批准、同意,向投保人、被保险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时任华泰财险川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凌枫,时任华泰财险成都中支总经理殷金成,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文件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15年修正版)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四川保监局决定对华泰财险川分罚款30万元;对华泰财险成都中支罚款30万元;对凌枫警告并罚款8万元;对殷金成警告并罚款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