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月5日讯 四川保监局5日发布川保监罚(2017)3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以下简称“大地财险四川分公司”)的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显示,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大地财险四川分公司存在编制、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违法行为,涉及金额23.36万元。孔高时任大地四川分公司总经理、杨雯时任大地四川分公司电子商务部总经理助理(主持工作)(兼),对上述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15年修正版)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四川保监局决定对大地四川分公司罚款30万元;对孔高警告并罚款7万元;对杨雯警告并罚款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