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北京12月29日讯 中国保监会河南监管局28日发布宛保监罚〔2017〕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南阳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泰康人寿南阳中支”)的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文件显示,经查,2016年1月至2017年8月,泰康人寿南阳中支通过虚列银保专管员工资套取费用1996614.90元,用于维护市场、开拓业务和补贴办公经费。相关情况说明、谈话笔录及其他证据显示,时任泰康人寿河南南阳中支银保责任人、副总经理孙华南对上述违法行为负直接责任。
文件指出,泰康人寿南阳中支通过虚列银保专管员工资套取费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条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和第一百七十一条,河南保监局决定对泰康人寿南阳中支责令改正,处34万元罚款;对孙华南给予警告,并处6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