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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发布《保险扶贫统计制度(试行)》 明年1月起施行

2017-12-13 23:05:42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3日讯 据保监会网站消息,近日,中国保监会印发《保险扶贫统计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制度》的发布,将有利于全面、准确、客观的反映保险业扶贫业务开展情况,为进一步推进和深化精准保险扶贫政策提供统计数据支撑。

《制度》明确了报送内容、统计对象、填报口径等方面的要求。一是明确了保险扶贫统计报送的内容,主要是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农业保险、大病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业务数据;二是明确了保险扶贫统计对象,即针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老、少、边、穷地区,国家级和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贫困户的保险扶贫业务;三是明确了报送单位及方式、报送频度及时间、制度实施时间,并对填报口径进行了详细说明。《制度》将自2018年1月起施行。

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脱贫攻坚整体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坚持“保险业姓保”,更好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举措。《制度》是中国保监会在《关于做好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保监发〔2016〕44号)总体框架下,经过前期大量座谈、调研,全面征求行业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的意见,并基于现行保险统计制度,综合考虑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制定。

下一步,中国保监会将抓紧部署《制度》实施的各项工作,按制度规定及时收集和整理行业保险扶贫统计数据,为推进精准保险扶贫政策提供更有力的数据支撑。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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