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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目前已有73起征信处罚

2017-04-12 15:45:51 青年报

记者 孙琪

本报讯 随着消费金融的快速发展,各种问题也随之暴露。今年3月24日,央行重庆营业管理部发布今年首张行政处罚决定书,持牌消费金融机构的“正规军”——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征信业的相关条款,被罚款39万元,这也是消费金融机构首次因征信违规首罚,引起市场广泛关注。据第三方统计,这并非唯一一起征信违规事件。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人民银行对征信业违规事件的处理接至少有73起,累计罚款金额达778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马上消费金融因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和第四十一条规定以及《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被罚款39万元。查阅马上消费金融涉及违规的条款,相关内容主要涉及到其泄漏个人或企业等的相关信息。

而据零壹财经不完全统计,这并非个案,目前人民银行对征信业违规事件的处理接至少有73起,累计罚款金额达778万元,还有3家企业征信机构被注销了备案资质。

那么都是什么机构因此受罚呢?报告称,绝大多数受罚机构是银行(55起),还有农村信用合作联社(8起)、企业征信机构(4起)、小贷公司(4起)、消费金融公司(1起)和汽车金融公司(1起)。

那么这些机构违反了哪些规定呢?报告称其中47起被明确指出违反了《征信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有14起被指明违反了该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17起被明确指出违反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其中有3起被指明违反了该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那么这些机构违规之后,所受的处罚方式有哪些?报告称,这些机构绝大部分是被罚款(单起金额从1万元到40万元不等,总计罚款金额为778万元);还有3起是注销备案。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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