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保险>>

国泰人寿财务数据虚假 分公司暂停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2017-03-10 20:51:25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9日讯 据保监会官网消息,日前,陆家嘴国泰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分公司(简称陆家嘴国泰人寿辽宁分公司)以及相关责任人共收到4张行政处罚决定书,这些处罚决定书是由辽宁保监局开出的。该公司被责令停止接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新业务六个月,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

辽宁保监局开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称,经查,陆家嘴国泰人寿辽宁分公司于2014年11月至2016年6月经营期间,存在以下行为:在办理L15000006532号保险合同、 L15000008483号保险合同相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时,未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经营标准》在核心业务系统内实时完整记录投保人及被保险人身份信息,未实现财务系统与业务系统无缝对接并真实准确完整记录有关意外险收支情况。

辽宁保监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八十六条有关业务财务数据真实性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条规定,决定对陆家嘴国泰人寿辽宁分公司做出责令停止接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新业务六个月的行政处罚。

此外,相关责任人也被警告并罚款。

时任分公司综合市场部副处经理的王琼、团险渠道团险高级客户经理的崔明、团险渠道团险业务总监的赵洪阳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三人均被辽宁保监局警告,每人被罚款2万元。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