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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通报11月保险消费投诉情况

2016-12-21 12:53:52 青年报

青年报记者 孙琪

本报讯 日前,保监会通报11月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称当月接收各类涉及保险消费者权益的有效投诉总量2561件,同比下降2.29%,环比上升12.92%。财产险公司有效投诉数量最多的三家公司分别为人保、平安、国寿,本月财产类保险纠纷,主要是消费者对定损和理赔金额、理赔处理时效、公司服务态度等方面不满意。人身险公司有效投诉数量最多的三公司分别中国人寿、平安人寿、人民人寿。本月人身险纠纷主要为消费者对公司因未如实告知健康状况、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等原因拒赔不认可。

保监会称11月,中国保监会机关及各保监局接收的保险消费者反映的有效投诉中,涉及保险公司合同纠纷类投诉2391件,占比93.36%;涉及保险公司涉嫌违法违规类投诉165件,占比6.44%;涉及中介机构合同纠纷类投诉3件,占比0.12%;涉及保险中介机构涉嫌违法违规类投诉2件,占比0.08%。

其中,当月监管层收到涉及财产险公司的有效投诉1234件。其中,有效投诉量居前10位的财产险公司依次为: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国寿财险、太平洋财险、中华财险、众安在线、华泰财险、大地财险、华安财险和阳光财险。这10家公司有效投诉量总和占财产险公司有效投诉总量的75.12%。

当月,收到涉及人身险公司的有效投诉1322件。其中,有效投诉量居前10位的人身险公司依次为:中国人寿、平安人寿、人民人寿、泰康人寿、新华人寿、太平洋人寿、富德生命、天安人寿、太平人寿和平安养老。这10家公司有效投诉量总和占人身险公司有效投诉总量的87.59%。

据悉,11月财产险涉及保险公司合同纠纷类的投诉中,理赔纠纷900件,占合同纠纷投诉总量的76.53%,纠纷主要反映在车险理赔过程中,消费者对定损和理赔金额、理赔处理时效、公司服务态度等方面不满意。销售纠纷86件,占合同纠纷投诉总量的7.31%,主要反映车险投保人对出险记录的计算或计入年度不认可、销售人员电销扰民及承诺赠送礼品未兑现等问题。承保纠纷81件,占合同纠纷投诉总量的6.89%,主要反映未经消费者明确同意承保、未及时送达保单和发票等问题。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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