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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障管理产品投资监管升级

2016-11-25 16:49:55 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1月25日电(记者谭谟晓)记者25日获悉,保监会近日发布《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障管理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旨在防范养老保障管理产品投资风险,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根据通知,养老保障管理产品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范围包括流动性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以及其他金融资产。养老保障管理产品可以投资于保监会批准的股权投资计划,但应当遵循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原则,审慎投资,防范风险。

通知明确,养老保障管理产品应根据投资组合开放频率和组合资产整体变现能力,在投资组合说明书中明确投资组合的开放频率以及不动产类资产、其他金融资产等另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作为养老保障管理产品管理人的养老保险公司和养老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亿元人民币,且须始终维持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的净资产。

通知要求,养老保障管理产品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仅限于对冲或规避风险,不得用于投机目的。养老保障管理产品管理人及投资管理人应公平对待所管理的不同产品资产,避免利益冲突,严禁可能导致利益输送、不公平交易的各种行为。

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接受养老保障管理产品管理人委托的投资管理人应制定完善的养老保障管理产品基金受托投资管理制度,并对其负责投资管理的养老保障管理基金实行第三方托管制度。接受委托的投资管理人管理的养老保障管理基金及其运用形成的财产和收益,应归入养老保障管理资产。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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