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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法律顾问管理办法

2016-10-24 16:36:2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从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获悉,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推进,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成为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建设法治社会的必要保障。为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加强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规范履责能力,日前,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监管法律专家库建设和管理。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律专家库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共十二条,从人员结构、入选条件、提供法律意见范围、启动法律专家库情形,以及咨询论证程序等方面对法律专家库工作模式和管理方式进行明确。

《办法》明确,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律专家库由法律顾问室法制工作人员和外聘专家共同组成。法律顾问室负责对法律专家库运行实施管理。

《办法》明确了入选法律专家库的五个条件、提供法律意见的五类事项、启动法律专家库对法律事务进行专家咨询论证及风险评估的五项程序,并对法律专家库专家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有不履行职责和义务,泄露在处理法律事务过程中获悉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其他依法不能公开的信息等五种情形之一不再聘请等事项进行规定。

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以省局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外聘法学专家和律师组成法律顾问队伍,积极稳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不断加强法律专家库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对推动食品药品监管行政决策法律化、民主化、科学化,创建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食品药品监管机关有着十分重要作用和意义。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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