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投资>>

顾客投资沥青亏损14万 江苏大圆银泰无经营资质

2016-10-20 09:28:29 信网

信网10月19日讯 “找了很多次,到现在也没有实质性的进展。”近日,成先生向信网反映,他通过会员单位江苏宏讯贵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江苏宏讯),在江苏大圆银泰商品合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下称江苏大圆银泰)开户投资白银和沥青,期间,他又被安排到上海毅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毅迈)的网上视频房间被传输赚钱理念,在所谓老师的带领下,即便每次只小额交易,两个月左右,仍然亏了14万元。成先生认为被骗了,他多次找江苏大圆银泰、江苏宏讯以及上海毅迈,但都未能得到答复。无奈,他与其他投资者向江苏省金融办和南京市金融办反映了此事。

成先生的部分资金报表

接触现货交易两个月亏了14万

成先生一直比较关注投资,2015年10月份,他像往常一样,浏览网上的投资行业信息,看看是否有自己中意的项目。无意中,他进了一个名叫“零距离”的直播室。

与客服聊天之后,成先生被拉进了一个QQ群。“说做现货交易,是合法正规的投资白银和沥青。”自此,成先生每天都被群内所谓的老师灌输现货交易赚钱理论,客服还时不时的煽动他开户投资。

一开始,成先生非常谨慎,但在所谓老师和客服人员的诱导下,以及被大量的盈利截图冲击着心理防线,成先生松懈了下来,开始相信老师说的现货交易可以赚钱。

10月底,成先生向客服人员提供了身份证和银行卡信息,开了户。在客服人员安排的老师带领下,开始操作,“给我安排了一个李老师,自称是中国人民大学的,履历光鲜。”

在这名李老师的带领下,从10月底至12月,成先生开始投资大圆银和大圆沥青,一共操作了两个多月,每次最多买3手,可即使这样,他仍然亏了14万多,“每次都是老师带着我,他喊我就买,但我买的都不多。”

成先生说:“后来才知道老师带我喊的都是反单,亏损之后,这名所谓老师还不断安慰我,以便于让我继续投资。”

“我后来才知道,江苏宏讯是会员单位,上海毅迈是会员单位的代理商。”发觉之后,成先生找过江苏宏讯以及上海毅迈,但却告知去找江苏大圆银泰,而他找江苏大圆银泰时,却又迟迟得不到解决。

无奈之下,2016年10月份,成先生与其他投资者一起向江苏省金融办和南京市金融办投诉了江苏大圆银泰。

成先生通过零距离直播室一步一步走向亏损之路

会员单位失联代理商被列异常

对于此事,信网多次尝试联系江苏宏讯以及上海毅迈,但根据其能查询到的联系方式均未能取得联系。

随后信网分别查询了两家公司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记录。江苏宏讯成立于2015年3月25日,法人代表为卓可禹,注册资本1000万元,住所为南京市六合区大厂宁六路591号234室,其经营范围为贵金属项目投资及投资信息咨询;贵金属销售;投资与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有色金属、黑色金属、金属制品、化工产品及其原料、矿产品及其原料、农副产品销售及相关交易信息咨询;国内贸易经纪与代理服务;经济信息、商务信息咨询服务;电子商务。其并无沥青经营资质。

而上海毅迈成立于2012年2月8日,注册资本只有10万元,法人代表为金建,住所为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干巷金张公路2548号8幢2014室,经营范围为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务礼仪服务,服装设计,设计制作各类广告,计算机软件开发,从事计算机网络科技领域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珠宝首饰,金银饰品,日用百货,文化办公用品,服装鞋帽销售。

值得一提的是,上海毅迈已经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上海毅迈被列经营异常名录

江苏大圆银泰称不清楚投诉一事

从成先生提供的资金报表中,信网看到,从10月27日开始,成先生多数只购买一手,一共操作了150多次,其中手续费总额高达56820.3元。

后来,成先生提供了一份南京市金融办的通告,上面大圆银泰的预留电话无法接通。

而这份公告上显示,南京市金融办要求江苏大圆银泰成立专门工作组,金融办和公安等政府部门人员参加,从10月17日至21日,接待投诉,处理相关事宜。

信网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查询获悉,江苏大圆银泰成立于2011年12月22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人代表为袁顾明,住所为南京六合区大厂宁六路606号621室。

其经营范围只有为贵金属、有色金属、黑色金属、金属制品、化工产品及其原料、矿产品及其原料、农副产品、酒类、稀土及稀土产品交易提供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其中,并无沥青的经营资质。

信网几经辗转,才联系到了江苏大圆银泰,但其工作人员对于顾客投诉一事却称:“不清楚”。对于其商品是否有仓储、物流交割单,是否具有沥青经营资质以及银行的第三方存管证明等问题,其也未置评。 信网全媒体记者 杜杲燃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