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重庆10月18日电 (记者 刘贤)18日,重庆市经济信息委等七部门联合制定的《重庆市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的实施细则》公开发布。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上一年实际研发投入新增部分的10%获得当地财政“真金白银”的补助。
重庆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投入的85%。研发准备金制度作为当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首个制度,具有特殊考量。
研发准备金是指为保证企业研发项目的资金需求,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或企业内部权力机构的决议,在研发项目实际开展研发活动前或研发过程中提前储备的专门用于研发项目支出的资金。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居琰说,重庆的这项政策采取的是“事前备案、事后补助”的方式。
根据《重庆市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的实施细则》,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及年度研发准备金预算金额等研发工作有关情况需在当年2月底前在重庆市经信委资金申报网上完成备案。
原则上每年4月底前,重庆市经信委会同重庆市财政局共同发布当年度财政补助资金申报通知。
企业按照当年度申报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重庆相关部门经过初审、复核等程序,审定企业及补助额度。
重庆市经信委将审定的分配方案按程序向全社会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