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综合时讯>>

科技部等四部委出台《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规划》

2016-10-04 09:46:00 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10月4日电(记者杨维汉)科技创新合作是“一带一路”人文交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民心相通的有效途径。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日前出台《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规划》。

专项规划在基本原则中提出,充分尊重沿线国家发展需求,积极对接沿线国家的发展战略,共同参与“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共享科技成果和科技发展经验,打造利益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促进可持续发展和共同繁荣。突出科技人才在支撑“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关键核心作用,以人才交流深化科技创新合作,激发科技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深化合作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聚焦战略重点,有序推进,制定和实施有针对性的科技创新合作政策,集中力量取得突破,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专项规划明确了“一带一路”建设科技创新合作的近期目标,用3-5年时间,科技人员交流合作大幅提升,来华交流培训的科技人员达到15万人次以上,来华工作杰出青年科学家人数达到5000名以上;与沿线国家就深化科技创新合作、共同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形成广泛共识,与重点国家合作规划、实施方案基本形成,并签署合作备忘录或协议;建设一批联合实验室(联合研究中心)、技术转移中心、技术示范推广基地和科技园区等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平台,鼓励企业在沿线国家建成若干研发中心,重点项目实施初见成效。

专项规划提出的中期目标是用10年左右时间,重点突破,实质推进。以周边国家为基础、面向更大范围的协同创新网络建设初见成效,形成吸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科技人才的良好环境,重点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联合实验室(联合研究中心)、平台网络建设等投入使用并发挥成效,重大科技合作项目取得重要成果,重点产业技术合作推动下的国际产业分工体系初步形成,“一带一路”创新共同体建设稳步推进。

同时,专项规划明确了在农业、能源、交通、信息通信、资源、环境、海洋、先进制造、新材料、航空航天、医药健康、防灾减灾等重点领域,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科技创新合作。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