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财经>>保险>>

保监会:保险资金可参与沪港通试点业务

2016-09-09 15:10:25 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9月9日消息(记者柴华)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香港股市可能即将迎来一波内地保险资金。昨天(8日)下午,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金参与沪港通试点的监管口径》,这意味着,保险资金可以参与沪港通试点业务了。

《监管口径》对于险资参与港股通提了三点要求:一是直接开展沪港通股票投资的保险公司应当具备股票投资能力,不具备股票投资能力的保险机构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投资管理人来运作;二是保险资管机构发起设立的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可以投资港股通试点股票;第三是保险机构投资港股通股票的账面余额要纳入权益类资产计算。

随着近期沪港通总额度限制的取消,资金南下的热度在不断提高。根据保监会发布的数据,截至到今年7月份,保险行业资金运用余额约合12.5万亿元,其中投资股票和基金的比例约为13.7%。根据中金公司首席策略分析师王汉峰的测算,假设其中初期有10%的资金分布到了港股市场,对应的资金量可能在1700亿元左右。同理,未来预估每年会为港股带来潜在资金约300亿元。据业内人士分析,由于香港和大陆市场的联动性逐渐加强,目前对于险资通过沪港通渠道进入香港市场仍持观望态度。

《监管口径》的新闻稿当中描述:2007年和2014年,保监会先后发布办法和细则,允许保险机构投资香港股票及其他发达市场权益类资产。此前保险公司可以通过申请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的办法来直接投资港股,受到汇率、外汇监管的一些限制。保监会表示,允许保险资金参与沪港通试点,进一步增加了保险资金参与香港股票市场的投资方式。一是有利于保险机构更为灵活地选择投资标的,缓解资产配置压力;二是有利于保险机构借助境内和境外两个市场,优化资产配置结构,防范和化解投资风险;第三是有利于保险机构提升投资收益,服务保险主业发展。

(责任编辑:八雨)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